

因为租赁房屋甲醛超标,房客将房东告上法庭要求返还租金和保证金。
2002年6月份,上海市民石某以每月3800元的价格租下上海中远两湾城的一套房屋。6月14日,双方签订了为期1年的合同。之后,石某付给房东了两个月的租金及7600元保证金。
入住后,感到房间气味刺激,7月1日,石某请室内环境检测单位进行室内空气检测,结果显示室内空气中甲醛超标。两天后,石向房东正式提出解除合同并要求归还租金和保证金。但是房东不答应,为了保证自己的身体健康,无奈之下,石某于8月14日搬出该房,并在9月26日向法院起诉。一审法院判决房东返还房客石某已交保证金7477元,房东未能保证房屋具备应有的使用价值,应承担解除合同的责任。 2003年5月,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:房东返还房客租金4813.48元及保证金7477元。
十大案件
一、房屋延期交且室内空气不合格,开发商被判赔业主八万多;
二、新装修房污染超标没法住,孕妇无奈在外租房,获赔6万元;
三、入住8个月女儿患白血病死亡,法院宣判受害者获赔17万元;
四、出租房“有毒”不能住,房东被判退还租金;
五、楼房噪音污染导致婴儿夭折,开发商和设计单位遭索赔30万;
六、新房甲醛治理后仍超标,消费者告治理公司;
七、新房甲醛超标三倍,青岛市张先生索赔11万;
八、购买新家具女孩得了白血病, 父母状告家具经销商;
九、消费者告车内污染致癌 ,获得2.5万元经济补偿;
十、贵州家装污染第一案宣判,拆除不合格材料,获得赔偿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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